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1-11-28 10:56:00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20112015年泰州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及《关于全市学校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泰委组【20112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局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泰兴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着眼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作风实、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党支部领导班子中,努力把我校建成“校园美、教师优、学生乐、质量高”的学校。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按章办事。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全市学校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泰委组【2011254号)文件要求,切实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党内外公认原则。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让党员在浓厚的民主气氛中按自己的意志履行选举的权利。
3、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整个选举过程要达到最大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充分发扬民主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学校和谐。
三、学校党组织成员名额及组成
支部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书记1名,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各1名。
四、学校党组织成员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内)。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的本领。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选举方式
主要采取“公推直选”的选举办法,即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候选人,有党员自荐、群众公开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结合的办法产生,并由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
六、具体程序
(一)动员准备阶段(11月25日——11月27日)
1、组织动员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研究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文件精神;讨论制定党支部“公推直选”方案。
(2)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工委、镇党委知道和监督下开展工作,负责我校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3)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并完善“公推直选”方案;召开教工大会,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及要求,让群众了解“公推直选”方案,并听取意见。
(4)筹备相关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上届党组织工作报告、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会议材料等。
2、方案审批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审批。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3、学习宣传
在党员组织生活中,进一步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知识;利用校园网络等阵地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公推直选”进展情况。
(二)公开推荐阶段(11月28日——12月12日)
1、公开推荐
(1)、公开任职条件,对新一届党支部成员人数、任职条件、候选人资格等,向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
(2)、由镇党委、市教育工委推荐书记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学校向全体党员、群众发布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公告,由党员自荐、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结果,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候选人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报市教育工委审批。
2、资格审查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委员候选人在学校党员、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报市教育工委委审
3、确定候选人
(1)召开委员会议,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
(2)听取相关人选本人意见。
(三)换届直选阶段(12月18日——12月19日)
1、由上届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
2、审议通过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本次选举筹备情况等。
3、介绍新一届党支部候选人,并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委员。
(四)上报结果(12月20日)
1、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将选出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分工情况,报请市教育工委审批。同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汇编工作。
4、公告市教育工委批复的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委员名单。(公告3天)
(五)工作总结阶段(12月21日)
1、新一届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研究下一阶段工作。
2、对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顺利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细化操作规程,切实把握“公推直选”阶段的重点环节,绝不降低标准,随意简化程序,严禁一切非法组织行为,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领导失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完善措施,稳步推进。在各个阶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对疑难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党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推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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