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泰兴实验区工作方案
2014-11-24 08:31:00   来源:   点击: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泰兴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各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教基〔201460号)精神,现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泰兴实验区工作方案》(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希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排查本校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本方案及泰州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督导评估细则(讨论稿)》(见附件二)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实验方案,于1117日前将电子文档报送市局基教科,邮箱:jstxjjk@163m,市局将组织评选,择优公布学校实验方案并向泰州市教育局推介。

附件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泰兴实验区工作方案

附件二:泰州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督导评估细则(讨论稿)

 

 

泰兴市教育局   

2014116   

 

 

 

 

 

 

 

 

 

 

 

 

 

 

附件一: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泰兴实验区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进程,切实规范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验依据,为《管理标准》在全国的全面实施提供先行先试经验,现就《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管理标准》,坚持以教育发展为导向,发展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彰显我市教育特色;坚持以教育公平为重点,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坚持以安全和谐为基石,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坚持以依法治教为突破,着力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广泛宣传、执行《管理标准》,全面实施泰州市《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方案,使《管理标准》提出的义务教育学校92条具体要求为全社会广泛知悉,成为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学校的基本标准,成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教师从教的行动底线要求,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至20163月止,100%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合格校评估验收,示范校比例不低于2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现代化学校建设工程。以省优质均衡示范区的建设和泰州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为契机,根据《泰州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统筹全市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改薄”工程,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省定优秀标准达标比例;按照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区域布局合理、办学效益较高的原则,针对“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新调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规划泰兴城区学校布局,完善学区划分工作。

(二)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泰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5+2”工程,通过“5+2”工程现场推进会和学校微创新实践案例推广等方式,形成全市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人才观、评价观,规范办学行为,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过程管理,推广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施泰州市“云教育”工程,加强“泰微课”建设与应用,有效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三)实施教师队伍优化工程。构建教师培训机制,鼓励教师学历提升,创建网络培训平台,启动教师全员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全体教师素质提高。实施“一师多能”专项培训,缓解学科师资紧缺矛盾。完善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和考核制度,继续组织名师参与“泰州市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着力培养教育家型特级教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强化师德教育,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完善教师评价、激励机制。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程。常态化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全面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构建义务教育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技能训练体系和管理评价体系。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强化“三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利用公交车辆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强化校园风险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和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

(五)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程。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强化校长岗位管理职责,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有序推行校长职级制试点,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四、实施要求

(一)建立工作班子,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尹松林为组长,夏立新、陈伟、曹德明、肖春华、朱留荣为副组长,李和章、季文才、单志宏、顾中国、何建华、闻国泉、顾斌、封波等同志为成员的《管理标准》泰兴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本市实验工作。各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周密部署安排,明确具体任务、分解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贯彻执行《管理标准》。全市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与人对应、与事对应,逐条对照落实,逐条改进提高。

(二)加强学习贯彻,强化宣传培训。将学习和宣传《管理标准》贯穿实验工作的始终。各校要通过集中培训、讨论、报告和座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管理标准》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让学校广大教职工准确理解《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把握其精神实质,把《管理标准》作为学校管理的依据,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现代化,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市局将适时开展“贯彻《管理标准》大家谈”征文活动和沙龙研讨活动,让全市教育管理工作者和广大教师对《管理标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评估。各校要依据《管理标准》认真审视各项工作及管理行为,查问题找差距,列出具体差距条目,制定逐条整改的计划和措施。要加强对《管理标准》落实过程的督查和成效评估,确保学校管理责任清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具体,管理实施到位,管理成效明显。市教育局将结合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学校安全、德育常规等专项督查,全面了解《管理标准》执行情况,开展《管理标准》检查评估,检查结果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序时进度

20149月: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泰州市《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启动仪式暨校长培训班。

201410月:1.研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泰兴实验区工作方案;2.各学校制定学习贯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计划与措施;3.组织开展泰兴市素质教育微创新项目评选活动,评选优秀教育实践案例。

201411月:1.组织各学校参加泰州“贯彻《管理标准》大家谈”征文和沙龙研讨活动。2.聘请实验指导专家,召开专家座谈会;3.组织进行第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合格校自评申报工作。

201412月:1.进行教学管理、学校安全、德育常规等专项督查,为《管理标准》的检查评估开展调研;2.实验指导专家到学校开展实验指导;3.相关学校迎接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合格校评估(第一批)。

20151-2月:1.组织学校申报《管理标准》实验的泰州市级研究课题;2.召开泰兴市中小学素质教育“5+2工程现场推进会。

20153月:组织学校参加泰州市教育局实验工作现场推进会。

20154月:1.继续开展示范校、合格校达标创建活动,实验指导专家到学校开展实验指导;2.组织进行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合格校自评申报工作。

20155月:相关学校迎接泰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合格校评估(第二批)。

20156-8月:总结前一年实验工作情况。

20159-10月:1.继续开展示范校、合格校达标创建,组织进行第三、四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合格校自评申报工作;2.参加泰州市教育局实验工作第二次现场推进会。

201511月:相关学校迎接泰州市第三、四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示范校、合格校评估。

201512月:1.参加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泰州市级研究课题成果展示和结题活动;2.评选泰兴市级实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63月:参加泰州市教育局实验工作总结大会。

 

 

 

 

 

 

 

 

 

 

 

 

 

 

 

 

 

 

 

 

 

 

 

 

 

 


附件二:

泰州市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督导评估细则(讨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