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13〕1号)精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新一批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推荐范围、对象及推荐名额
评审推荐范围和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等教育机构(含民办、部门办学)在岗在职的教师。推荐评选原则上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优秀人员可破格晋升。今年,市教育局拟评选教坛新秀220名、教学能手120名、学科带头人60名,分配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数不能突破分配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见《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13〕1号)(附件2)。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各学校对照条件,根据分配总名额、申请教师实际和学科结构,合理分配本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名额,评选产生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3.专家评审。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照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建议名单。
4.组织审定。市教育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在泰兴教育网公示5日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一份,学校填写,电子稿发至ccwd1265@163m;
2.《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A4纸正反打印;
3.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 本人或所带班集体取得的各项表彰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来开设公开课(讲座)和教学竞赛获奖等教学实绩证明材料(开设的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教科研部门认可);
6. 近三年来教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如著述较多,可附刊物、著作的封面、论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课题须提供开题、结题论证报告等材料。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第3、4、5、6项材料需编印目录装订成一册。所有评审材料2015年4月8-9日报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申报时间为4月5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机制,并按照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人选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确保评选工作教职工高度认同。
附件1:泰兴市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4: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
泰兴市教育局
附件3:
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申 报 表
申报类别
单 位
姓 名
任教年级
任教学科
泰兴市教育局制
二〇一五年四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使用(一式两份)。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具有代表,主要填写申报人近三年来取得的教育教学实绩。
3.本表共6页,一律用A4纸电脑正反打印成3张纸,如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4.被推荐人选经评审由泰兴市教育局批准后,本表1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另1份存学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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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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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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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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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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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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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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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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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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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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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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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骨干教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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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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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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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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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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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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