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日国家教育部刊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该标准全面体现了“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基本理念。为了更好地执行该标准,9月25日下午,我校召开了学习《标准》专题培训会,组织全体教师对该标准进行了学习。
学习会上,马吉良校长向全体教师解读了《标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重点介绍了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的六项管理职责,即“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他最后强调,学校会将管理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他要求全体教师要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